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关于公开征集办公区域及文物库房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1-07-06 04:46:27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确保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办公区域及文物库房监控系统设备正常使用,增加项目透明度、公开度,保证文物安防监控系统正常运转,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安防监控系统维护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办公区域及文物库房监控系统维护保养
二、服务内容
一号楼系统:⑴红外摄像机46个,监控球机2个;⑵红外微波报警系统:红外探测器22个;⑶解码器;⑷防区驱动多路输入模块;⑸监视器:70寸可融合大屏幕;⑹录像机及硬盘:一台;⑺UPS电源一台。
二号楼系统:⑴摄像机48台(其中47台为半球和枪机,1台为高速智能球机);⑵报警探测头92个、拾音器16个;⑶包括监控主机(DVR)3台、监控硬盘6块、显示器3台、键盘6个;⑷报警主机一套(包含双路总线驱动器1个、八防区输入模块16块)、联动报警平台(包含串行接口模块、32路继电器、管理服务器);⑸2×2监控拼接大屏、拼接屏VGA矩阵;⑹UPS一套。及其他配件,配件数目与摄像机和报警探头数目成正比。
合作供应商负责以上设备的维修保养及配件损坏的更换。
三、经费预算
每年经费6万元,服务期限两年。
四、报名条件
(一) 依法在广西注册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三级以上)。
(三)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开展监控技防系统维护业务所需设施、人员及办公条件。
(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规处罚记录。
五、报名材料
(一) 企业简介(含公司管理制度、财务状况、办公条件等)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四) 营业执照副本。
(五) 资质证书副本。
(六)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七)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虚假内容则取消比选资格)
以上材料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六、报名及比选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7月6日。参加报名的供应商需在7月6日下午5点前送达报名材料,超过规定时间拒收。我单位在接收报名材料的同时当场审核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如报名条件符合上述第四第五点要求的,方可按规定时间提交比选材料,报名资格不符,拒收报名材料。
(二)比选材料提交的时间截止为2021年7月12日上午10点30分,逾期不受理。供应商可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制作比选文件并将比选文件密封提交至南宁市思贤路38号原文化厅前楼303。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比选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原件),比选时间为7月12日上午10点30分。
七、比选及结果公示
在满足项目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原则上选择以最低报价者作为本项目的合作供应商,并将确定的供应商名单公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即使递交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只有1家,我单位仍将按原定的比选时间召开比选会议,完成比选工作。
九、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南宁市思贤路38号原文化厅前楼303
联系人:农丽娜 电话:0771-3319008 13471162697
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
2021年6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wlt.gxzf.gov.cn/zwgk/czxx/cgztbxx/t93411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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